上海金融学院2011年专升本试行“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”细则
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目标,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,探索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模式。我校今年在“专升本”招生中探索试行“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”录取方式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推荐方式
被推荐学生须经本人大专阶段所在高校(大学或专科院校)分管校长实名推荐。
二、推荐资格
1、被推荐学生须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“专升本”报考资格和条件。
2、被推荐学生原则上必须是所在学校历年学习成绩前20%的优秀学生。如学生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文艺、体育、德育等方面有特殊专长和突出表现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推荐标准。
3、凡符合下列条件者,可直接获得推荐资格:1)在大专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;2)在大专阶段获得全国各类竞赛二等奖以上;3)在精神文明建设或见义勇为方面作出杰出贡献,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。
三、招收计划
10名
四、选拔程序及录取办法
1、被推荐学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“专升本”笔试,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。
2、我校将按照学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以上并上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,一切无异议后我校发给正式的录取通知书。
3、经过我校测试合格的学生,可在我校公布的招收专业中任选专业。对未通过选拔测试的学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5月份的“专升本”考试。
五、日程安排
1、推荐截止时间为:2011年4月12日
2、面试时间:2011年4月17日
3、公示时间:2011年4月18日至4月24日
4、录取结束时间:2011年4月30日
六、监督机制
1、我校在实施该方案过程中做到推荐原则公开、选拔方法公平、录取结果公示。
2、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报名审核、面试和录取全过程。
3、咨询电话:021-50218552 纪检监察电话:021-50218899转8096
4、本方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七、联系方式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上海金融学院招生办公室
邮政编码:201209
联系电话:021-50218552 传真:021-50213407
电子邮件:jzzb@shfc.edu.cn
学校网站:www.shfc.edu.cn
2025年全日制专升本开课啦!报名电话:021-53865559、18917058266

更多上海专升本信息,请扫描二维码关注魔都高校微信(微信号:shgaoxiao)
上海普通专升本考试院校导航 | ||||
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| 上海理工大学 | 上海师范大学 | 华东政法大学 |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|
上海海事大学 |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| 上海电力大学 |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| 上海健康医学院 |
上海商学院 | 上海电机学院 | 上海政法学院 |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|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|
上海立达学院 | 上海杉达学院 | 上海建桥学院 |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| 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|